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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9-04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防洪排涝体系整治提升工程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南定镇、沣水镇、傅家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2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高东 |
| 联系人 | 刘正伟 | 联系电话 | 198****8357 |
| 项目投资(万元) | 46365.7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1.对**经开区段涝淄河、漫泗河、东猪龙河上游东西支等中小河流总长 13.18km河道进行改造,包括河道疏浚、岸坡护砌、截污管道等工程;2.对**经 开区瓦村沟、暖水河、焕然河、三泉沟、白蛇沟、袁家河、**路排涝沟、小旦村 大高村排涝沟总长29.57km进行提升治理,包括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 生态提升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处理场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的行业意见,尊重当地的生态,把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做好被破坏生态环境和土地**的修复。 | ||
| 承诺:**** 高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高东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