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审批 | ||
| ******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9-02 | 关键词:||
| 关于****年产16000吨干谷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于****年产16000吨干谷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分局审批科。
项目名称:年产16000吨干谷物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籍山镇柏林村万村组26号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公示时间:2026.9.2-2026.9.8
项目概况:****中心车间、标准化仓库1栋、****中心、灰尘储存间2个、磅房、钢构棚、仓库墙面、地面防水改造及附属设施等。购置烘干机16台、热风炉8台、辅助加工生产设备流水线2条、脉冲除尘器12台、150吨干湿两用仓10个、容量540m3原粮仓、容量400m3原粮仓、叉车和铲车各1台、扦样机1台、变压器1台、地下通风槽、标准库桁车输送机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16000吨干谷物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标《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限值。运营期,烘干粉尘、卸料和筛分输送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热风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相应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应标准。厂界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运。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须妥善收集、贮存和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要求。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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