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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北排土场20MW自备光伏发电项目
竣工日期、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实施)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要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调试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竣工日期、调试的起止日期。
****煤矿北排土场20MW自备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县****北排土场区,本项目于2022年8月5日取得《****环境局****集团**煤矿北排土场20MW自备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吐市环监函[2022]81号),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2026年8月30日竣工。
本项目拟于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5日进行调试运行,现根据相关规定公示如下:
一、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26年8月30日
二、调试起止日期
调试日期: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5日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期间,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王经理 187****9617
项目地址:**县****北排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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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