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长春科技材料(扬州)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四甲基氯化铵、1.5万吨四甲基氢氧化铵、1.5万吨次氯酸钠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江苏-扬州-仪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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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000吨四甲基氯化铵、1.5万吨四甲基氢氧化铵、1.5万吨次氯酸钠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6-09-04 18:35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6年7月委托****作为技术协助单位,帮助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单位于2026年9月3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位于**省**市**镇华电路1号,是一家从事专用化学品制造的企业。企业投资3200万元,购置反应器、中间储罐、换热器等设备,并利用现有四甲基氢氧化铵电解生产线的富余生产能力进行产能提升,建设“年产6000吨四甲基氯化铵、1.5万吨四甲基氢氧化铵、1.5万吨次氯酸钠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将全厂形成年生产6000吨四甲基氯化铵、1.5万吨四甲基氢氧化铵、1.5万吨次氯酸钠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新增年产四甲基氯化铵3600、四甲基氢氧化铵5000吨、次氯酸钠5000吨。项目实际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万元。年工作日为333天,年生产时数8000小时。。

**爱****公司、**格林****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7月17日、7月22日~7月23日,对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情况进行采样监测。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年产6000吨四甲基氯化铵、1.5万吨四甲基氢氧化铵、1.5万吨次氯酸钠技术改造项目废气、废水、噪声验收监测合格。主要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项目废水总排口中:COD、SS、氨氮、TP、TN、全盐量、AOX排放浓度均满足******公司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DA00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非甲烷总烃、氯甲烷、臭气浓度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限值,三甲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及排放环境目标值估算模式计算值;DA002排气筒排放的氯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DA003排气筒排放的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DA005排气筒和DA006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DA007排气筒和DA008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限值,硫化氢、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氨、三甲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限值,氯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氯甲烷、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3、噪声

项目四侧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废处理处置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滤材、TMAC废液、污水处理污泥和废包装材料为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内暂存,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镇华电路1号

联系人:赵香

联系电话:0514-****7036

邮编:211400

公示期:2026年9月4日——10月9日

注: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

附件1: ****验收监测报告.pdf 1.9 MB ,
附件2: 验收意见.pdf 1.8 MB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