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区绿****处理厂项目 澄清与修改 致各资格预审申请人: 针对各申请人提出的疑问,依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统一答复如下: 问题一:文件要求拟派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若社保的****公司或 “本单位” 非独立法****公司),这种情况,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予以明确。 答复:可以满足要求。分公****公司)的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人员、执业证****公司,****公司缴纳,资格预审申请****公司关系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佐证材料),****公司属于本申请人下属分支机构。 问题二:企业类似业绩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认定业绩时间符合得分要求的依据具体以中标通知书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体现时间中的哪一项为准请予以明确。 答复: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约定申请人类似业绩、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时间要求为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五年内(2021年08月0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 /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竣工时间落在 2021年08月01日之后,方满足业绩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问题三: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当合同体现的项目经理姓名与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该业绩是否认定为有效业绩若认定为有效业绩,具体是以合同体现的项目经理姓名为准,还是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项目经理姓名为准请予以明确。 答复:合同载明项目经理与竣工验收资料载明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该业绩不予认定为该拟派项目经理的有效类似业绩。 若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合法变更情形,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供:①建设单位出具的正式项目经理变更审批文件;②省级建设监管平台项目经理变更备案截图。同时合同、变更备案文件、竣工验收资料形成完整证据链,竣工验收资料显示的项目经理与本招标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一致的,方可认定为该项目经理有效业绩。无合法变更备案手续的,不予计分。 问题四:类似业绩是否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请予以明确。 答复:****处理厂施工项目,类似业绩指与本项目业务类型、实施内容相类似的业绩,属于市政公用工程范畴;如业绩内容包含污水处理构筑物施工、设备安装、污水管网等相关工作内容。 问题五:第二章第 10.1 条暗标编码要求:“一级编码:一、二、三、四……;二级编码:1 、2 、3 、4…… ;三级编码:1. 1 、1.2、1.3 、1.4…… 以此类推。” 疑问:1、文件编制时编码后是否需要加顿号。2、“三级编码:1. 1” 的 1.1 中间是否有空格。 答复: 1. 一级编码 “一、二、三……”,编码后面必须带中文顿号; 2. 二级编码 “1、2、3……”,阿拉伯数字后面必须带中文顿号; 3. 三级编码格式规范为1.1、1.2、1.3、1.4...... 以此类推,原资格预审文件文本排版 “1.1” 属于文档排版问题,正式编制暗标文件三级编码小数点后不增加空格。编码后面必须带中文顿号; 本答疑回复为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资格预审文件与本答疑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回复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09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