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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9-04
| 项目名称 | **市龙虬镇88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市龙虬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8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葛静 |
| 联系人 | 郭廷荣 | 联系电话 | 137****9870 |
| 项目投资(万元) | 27819.18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9-04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占地1320亩,建设88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根据设计要求配购相应其他设备,交流侧总装机容量为88MW,项目建成后采用“全额上网”发电模式。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通过实施洒水抑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避免敞开式运输、设置围挡等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对于施工期间生活废水,进行管线连接附件污水管道、或者收集污水车清运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对垃圾进行分类,能回收的回收利用处理,不能回收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低噪音设备施工,严禁夜间施工。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对施工期间破坏的植被,后期进行植被补植。 | ||
| 承诺:**** 葛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葛静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