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市**区2026年市级财政机电提灌站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市**区2026年市级财政机电提灌站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
****001
项目业主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181****3751
招标人
****
招标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
181****3751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联系人
杨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
158****3983
开标地点
****中心三开标室(一)
开标时间
2026-08-12 09:00:00
投标最高限价(元/%)
****887.75
公示期
2026-09-05至2026-09-09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价格(元或%)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1名 | ****公司 | ****543 | ****543 | 0 |
| 第2名 | ******公司 | ****543 | ****543 | 0 |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第1中标候选****公司)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1 | 项目负责人 | 董世文 |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60645 | 无 | 无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韩雪飞 | 无 | 无 | 水利水电 | 工程师 |
第2中标候选人(******公司)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1 | 项目负责人 | 吕泗磊 |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13548 | 无 | 无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涛 | 无 | 无 | 水利水电 | 工程师 |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第1中标候选****公司)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 | 项目负责人 |
暂无数据
第1中标候选****公司)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 | 技术负责人 |
暂无数据
第1中标候选****公司)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 | 项目负责人 |
暂无数据
第2中标候选人(******公司)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 | 项目负责人 |
暂无数据
第2中标候选人(******公司)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 | 技术负责人 |
暂无数据
第2中标候选人(******公司)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序号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 | 项目负责人 |
暂无数据
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其他投标人评审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审得分或备注 |
| 1 | **市**区****公司 | 202****33076:技术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不足6个月,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人员其他要求。 202****42006: 技术负责人未提供连续六个月社保 不满足:1.4.1 其他要求的要求。 202****80970:技术负责人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202****91958:技术负责人社保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 202****74223:技术负责人未提供连续六个月社保不满足:评审办法-资格评审-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P13 的要求。 202****24951:技术负责人未提供连续六个月社保不满足:1.4.1 其他要求的要求。 202****16635: 技术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 202****33076:技术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不足6个月,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人员其他要求。 202****42006: 技术负责人未提供连续六个月社保 不满足:1.4.1 其他要求的要求。 202****80970:技术负责人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202****91958:技术负责人社保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 202****74223:技术负责人未提供连续六个月社保不满足:评审办法-资格评审-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P13 的要求。 202****24951:技术负责人未提供连续六个月社保不满足:1.4.1 其他要求的要求。 202****16635: 技术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 0 |
| 2 | **馨****公司 | 202****33076:1号标书第970页-1081页与**馨****公司标书文件其他资料244页-367页内容高度一致。不满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该部分需单独编制及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的要求。 202****42006:暗标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第970页-1081页,与**馨****公司244页-367页,内容高度一致。不满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该部分需单独编制及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的要求。 202****80970: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号标书第970页-1081页,与**馨****公司244页-367页,内容高度一致。不满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该部分需单独编制及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的要求。 202****91958:第970页-1081页,与**馨****公司244页-367页,内容高度一致。不满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该部分需单独编制及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的要求。 202****74223:暗标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第一家第970页-1081页,与**馨****公司244页-367页,内容高度一致。不满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该部分需单独编制及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的要求。 202****24951:此方案P970开始和四****公司其他文件P244开始内容一致。 202****16635:此方案P970开始和四****公司其他文件P244开始内容一致。 | 202****33076:1号标书第970页-1081页与**馨****公司标书文件其他资料244页-367页内容高度一致。不满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该部分需单独编制及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的要求。 202****42006:暗标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第970页-1081页,与**馨****公司244页-367页,内容高度一致。不满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该部分需单独编制及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的要求。 202****80970: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号标书第970页-1081页,与**馨****公司244页-367页,内容高度一致。不满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该部分需单独编制及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的要求。 202****91958:第970页-1081页,与**馨****公司244页-367页,内容高度一致。不满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该部分需单独编制及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的要求。 202****74223:暗标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第一家第970页-1081页,与**馨****公司244页-367页,内容高度一致。不满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该部分需单独编制及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的要求。 202****24951:此方案P970开始和四****公司其他文件P244开始内容一致。 202****16635:此方案P970开始和四****公司其他文件P244开始内容一致。 | 0 |
| 3 | ******公司 | ****543.00 | ****543.00 | 0 |
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接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方式
监督部门信息
项目审批部门
****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83****2261
行业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83****2261
异议投诉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变更说明
原第一名:**市****公司人员证书查询后不实,故作为作废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评标结果变更公示(盖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