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土地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禹自规告字[2026]13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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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市土地利用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禹自规告字[2026]13号)
禹自规告字[2026]13号 2026年09月04日
****政府批准,**省**市**市土地利用股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25734平方米 宗地坐落: 琅城路东侧、纬一**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0.8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2573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26BB0006
起始价: 993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05日 至 2026年09月24日 到 **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05日 至 2026年09月24日 到 **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9月24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9月28日 09时00分在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中楼698房间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宗地自成交之日起,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前,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超过成交价款20%的部分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预付款;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合同约定最迟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受让人不能按时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滞纳价款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缴纳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宗工业用地实行“承诺制+标准地”方式出让,出让指标要求: 1.投资强度:项目投资强度≥280万元/亩。 2.亩均税收: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税收≥18万元。 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7%,建筑面积占比≤15%。 4.环境指标: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要求和现行指标标准。 5.其他控制性指标:投资项目生产环节应符合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其它工业项目强制性指标要求。 (三)履约监管违约责任 对于本宗地采用“标准地+承诺制”方式出让成交后,拿地即开工,3年达产。根据“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要求,****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统一组织、联合监管、各负其责”原则,建立完善工业项目“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进行全流程协同监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指导项目单位依法依规依约组织施工;项目竣工后,****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建设等事项进行联合竣工验收;在项目投产运营后,分别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经济指标开展达产复核。对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未通过的工业项目,督促指导项目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根据《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86号)要求,本次出让宗地规划条件以规划部门最终核**果为准。 (五)资格审查: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自然人不具有参加居住用地竞买资格。按照《****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豫政办(2015)135号)、《******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5号)和****规划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许自规党(2022)11号)文件规定,****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相关部门列为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的禁止参加土地竞拍。我局将在后置资格审核时增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和“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审核,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和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的情况,将拒绝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出让活动具体****交易中心全权实施。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 ****纪委监委第三执纪监督室, 电话:0374—****359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禹王大道东段北侧
联 系 人:张**
联系电话:0374-****197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省**市**市土地利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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