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臭氧水疗仪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9月4日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臭氧水疗仪采购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
1.3项目金额:38万元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供 货 期:30日历天
1.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7质 保 期:≥ 3年
1.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和质量标准
1.9采购内容:臭氧水疗仪1台
1.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核查随机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4或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6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拟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7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
四、评标情况
4.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报价(元) | 供货期 | 质量要求 | 质保期 |
| 1 | **** | 378500.00 | 30日历天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和质量标准 | 3年 |
| 2 | **省****公司 | 377000.00 | 30日历天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和质量标准 | 3年 |
| 3 | ******公司**第一 分公司 | 375000.00 | 30日历天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和质量标准 | 3年 |
4.2定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无要求
4.3定标候选人企业业绩:无要求
4.4定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无要求
4.5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5.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能力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4或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并加盖本单位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拟投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7.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9.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
4.5.2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全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响应 |
| 2 | **省****公司 | 响应 |
| 3 | ******公司****公司 | 响应 |
4.6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无
4.7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无
4.8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无
4.9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六、公示时间及发布媒介
2026年9月5日至 2026年9月7日,本公告在《****官网》上发布。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黄主任
电 话:0371-****0728
地 址:**省**市顺河区汴京大道10号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668
地 址:****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