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临****园区项目财务专项审计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临****园区项目财务专项审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商贸城2栋1单元2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9月14日15时00分(**时间)前递交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临****园区项目财务专项审计服务
项目编号:****
采购预算价:18万元
最高限价:18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在合同约定时限内按行业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项目立项、投资计划及资金预算下达文件、项目合同、建设单位会计及其他财务资料、盘点清单,审核项目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跟踪资金流向,确保资金按预定用途和计划使用,审核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对项目的各类合同文件与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服务合同和物资采购合同。根据合同和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对各参建单位的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审核。
3.检查预付款、进度款、税款、利息等支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款项支付是否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支付比例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预留质保金等。
4.对资金使用及财务核算的审计。审核建设单位及项目单位的财务资料,着重审查资金的支出情况。
5.归集发现的主要问题,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并协助整改工作。
6.采购人委托与本项目财务审计有关的其他服务内容。
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二)服务标准
1.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等相关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开展审计服务,按服务时限要求完成资料搜集、分析整理、审核、报告撰写等。
2.向采购人出具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的成果资料。
3.成果资料须事实清楚,证据来源、审计过程合法合规,佐证材料可追溯,责任明确,结论与审计佐证材料相匹配,针对性强,通俗易懂,视采购人需求提供整套成果资料。
4.审计报告出具后,在委托范围内视采购人需求提供报告解读、答疑服务。
5.配合采购人、主管部门核查,接受对审计服务的调阅检查。
(三)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保密要求
供应商及服务团队人员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及审计对象批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否则供应商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成果资料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报告签章齐全、数据准确、无遗漏;佐证资料完整、真实、可追溯;成果资料齐全,按采购人要求装订成册,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规范及采购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通过审核,方视为验收合格。
(六)其他要求
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与本项目被审计单位不得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及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并按采购人要求出具整套成果资料。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社保资金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6.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有效性评审时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核实。
8.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提供)的其价格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磋商,其参加磋商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的,只能授权其下属的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磋商,若出现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的下属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视同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3日起至2026年9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售价:50.00元/套
五、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六、开启
时间:2026年9月14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开(评)标室(****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上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同类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现场获取: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市****商贸城2栋1单元2楼)现场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标书代写
2.网上获取: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缴纳凭证扫描件****公司邮箱(****@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公司项目联系人即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银行转账的,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公司**前卫支行;
账号:906********0506744。
4.供应商以其他方式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的,请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办理。
(三)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扫描件1份(U盘,视供应商需求U盘可退还)递交至指定地点,未在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或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四)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区**路202号
联系方式:0883-****569
2.代理机构:****
地址:**市****商贸城2栋1单元2楼
联系人:刘**/李正浩
联系方式:134****0320/187****0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金春/刘**/李正浩
电话:0883-****569/134****0320/187****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