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我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市高素质农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农函〔2026〕196号)等文件精神,遵循整合优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2026年**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任务及要求
(一)培育任务
2026年**市**区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任务50人,培育经费19.25万元。将开设“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培训班。
(二)培育要求
培训时间为不少于7天(且不少于56学时)。培育工作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有关要求执行。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遴选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1)已列****农业农村厅****基地(综合类)名单;
(2)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育机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农业农村厅。培育机构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或对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育项目。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资料
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6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0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2026年**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2026年9月1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资料装订胶封一式叁份邮寄到**市******村委****农业农村局科教农机股。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培育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设施设备情况、历年开展农民培训情况、保障措施和财务管理制度等;
(2)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课程设置按《2026年**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设置)、培训资金使用计划等;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列****农业农村厅****基地(综合类)文件、培训经验、培训管理服务能力和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等。
(二)专家评审
遴选培育机****农业农村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拟选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并予以公示。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培训机构完成支付。
(三)公示备案
****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6年**市**区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书。
联系人:胡纯兰,联系电话:0754-****7976
****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