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品住宅专项****银行公开遴选项目
遴选邀请公告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17〕176号)、《****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赣财库〔2017〕56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放管理工作,坚持“安全优先、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综合择优”原则,有效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及廉政风险,提升资金存放综合服务质效及保值增值水平,****拟通过公开竞争性遴选方式择优****银行。
有意向参****银行请于2026年9月14日09:30(**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一、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县商品住宅专项****银行公开遴选项目
****银行数量:1家
资金存放规模:约2000万元
存款期限:累计存放期限不超过三年
资金性质:本项目资金为****代管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共有财产,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实际存放规模以专户资金到账情况为准,不构成遴选单位对存放规模的承诺。
二、**银行资格要求
参与竞争****银行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银行、****银行、****银行,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参评银行在**县设有支行(含)以上营业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截图并加盖公章);
4.《中华人民**国金融许可证》(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委托授权书(提供委托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每家银行只允许一个主体参评,参评银行在**县设有支行(含)以上营业机构,且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指定服务机构授权书;参评银行指定服务机构应与最终资金管理网点一致,并承诺在**期内维持网点正常经营、保证专户业务连续稳定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遴选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2****银行串通、围标的;(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4)拒绝配合遴选单位依法开展的资格审查、实地核实或监督核查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遴选文件规定的行为。
三、参与方式和评选办法
1.参与方式:竞争性选择。****银行,请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参与本项目应提交的文件。资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争的资格。
2.评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选委员会对符****银行予以评分遴选,对参评单位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标准、权重及评分细则以遴选文件载明为准,遴选单位对评选办法享有最终解释权。
遴选****委员会,成员从相关专业人员中产生,****银行进行独立评审;****银行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评选过程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确保遴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四、**期限
本项目**期限暂定三年,自双**式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计算。
****银行履约情况、服务质量及考核结果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调整存放规模或利率水平的依据;如考核结果未达到遴选文件规定的标准,遴选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根据资金及政策情况调整资金存放规模、利率水平及**期限。
五、保密责任
****银行在本次遴选过程中获得的对方信息、资料、财务数据、商业秘密等,均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参评银行违反保密义务的,遴选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本保密义务在遴选结束及**终止后持续有效。
六、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5:00(**时间)
2.地点:********村委会三楼)
3.方式:报****银行可联系代理机构获取遴选文件,遴选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
七、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评审时间:2026年9月14日09:30(**时间)
2.评审地点:**省宜****村委会三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照遴选文件要求编制、装订和密封,并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按要求编制或送达的,视为放弃参评。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
联系人:吴瑶 133****6750
地址:**省宜****村委会三楼
2.遴选单位:****
联系人:吴燕华 138****1822
地址:**省**市**县行政大楼550室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述资金存放规模为预计数,实际存放以专户资金到账情况为准,不构成遴选单位对存放规模的承诺,参评银行不得以此主张任何权利。
(二)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上级部署或资金管理需要,遴选单位有权调整、暂停或终止本次遴选,参评银行因此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银行应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遴选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四)本公告及遴选文件的解释权归遴选单位所有;未尽事宜,以遴选文件及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银行应在遴选结果公布后规定期限内与遴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单位有权按规定依次递补或重新组织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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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