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5 12:15:16
为加强团场经营地租赁管理,更好发挥土地**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兵师相关政策规定,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正义”原则,结合团场实际,现将2027年经营地公开竞拍信息公告如下:
一、发包主体
****。具体工作****中心负责。
二、基本情况
(一)土地性质:耕地。
(二)土地位置:第五师八十四团。
(三)土地面积:连片经营地13264.57亩,20亩以上碎片化经营地2693.86亩。租赁费=地块面积 c 中标价格,鉴于2026年师市农用地清查工作尚未完成,租赁费先以公告附表中面积计算缴费。待师市农用地清查工作结束,清查数据确定后,租赁费应以清查结果面积重新计算进行多退少补。
(四)发包方式:线上公开竞拍。
(五)租赁年限:经营地租赁期限为一个生产年度,租期截止时间至当季农作物全部收获完毕、地块清收完成之日。标书代写
三、承租主体及条件
经营地承租方范围包括本团职工、职工子女、在团场生活2年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在师市范围内依法规******社和涉农企业等。同等条件下,本团场基干民兵优先。竞拍人应具有农业生产经营经验,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技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下列人员不得参与经营地竞标:
(一)拖欠团场费用或上年度经营地租赁费的;
(二)有违规信访记录的;
(三)未按规定履行生态义务的;
(四)未落实耕地保护措施的;
(五)未按中标作物类型种植经营的;
(六)职工欠缴社保费的;
(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
四、竞拍程序
(一)发布公告
连队对拟竞拍经营地地块进行摸底,确定地块种植作物类型后,由团场统一在团连公开栏、第五师**市农服云平台、****政府网公示。
(二)竞拍报名及保证金缴纳
发布竞拍公告之日起,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拍人通过第五师**市农服云平台完成线上注册、报名及竞拍保证金缴纳。竞拍保证金按每亩100元标准缴纳,通过农服云平台按一宗地缴纳一笔保证金的方式缴纳竞拍保证金。保证金不得代缴、混缴。转账时备注报名地块编号、位置信息;完成转账后,将包含付款户名、转账金额、收款账户的完整转账凭证截图上传至农服云平台。未足额缴清保证金的、上传转账凭证截图,视为自动放弃竞拍资格。
(三)资格审查
连队负责对经营地承租主体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审查。本团职工和户籍在团场辖区的职工子女需所在单位(连队、社区)开具承包土地或人员关系证明、保证金缴纳截图;长期在团场生活的社会人员需提供团****社区)提供的连续居住2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保证金缴纳截图;师******社、涉农企业需****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征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缴纳截图。
(四)竞价方式
1.各连队组织参与同一地块竞拍的意向竞拍人通过农服云平台统一开展竞拍工作。
2.单地块意向竞拍人达到1名(含)以上即可竞拍;报名不足1人的,该地块直接流拍,于3日内组织开展二次竞拍。
3.每轮竞拍加价幅度5元/亩,凡参与竞价地块,需满足至少一轮出价后,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者。
(五)租赁费缴纳及合同签订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农服云平台足额缴清全部土地租赁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该地块本次竞拍结果作废,由团场重新组织发包。中标方足额缴纳经营地租赁费后,需将缴费凭证上传农服云平台,审核通过后,由连队组织中标方依法签订制式《第五师**市经营性国有农用地租赁合同》。
(六)中标结果公示
竞拍结束后,团场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中标主体、地块位置、面积、指定作物、成交单价、租赁费总金额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查实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主体不具备承租资格等违规情形,立即取消中标资格,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地块收回重新组织发包。
(七)保证金处置
竞拍结束后,中标者的竞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生产周期结束后,经团连两级验收,耕地管护、设施维护、残膜回收、秸秆清理、地力保护等工作合格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验收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者的竞拍保证金由农服云平台于竞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时间安排
(一)公示时间:2026年9月5日—9月11日。
(二)竞拍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时间:2026年9月9日—9月11日,报名结果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标书代写
(三)竞价时间:2026年9月12日上午10:00-14: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缴费时间:2026年9月12日—9月16日。
(五)签订合同:2026年9月17日—9月19日
(六)竞拍结果公示时间:2026年9月20日—9月26日。
如遇特殊情况,竞拍时间调整将通过第五师**市农服云平台另行通知,请意向竞拍人密切关注平台信息。
六、承租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租赁土地的使用和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
2.在承包租赁土地期间内,国家征收、占用土地,乙方依法享有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
3.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有关**政策。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所有承租方必须履行生态卫士岗位职责,遵守安全生产、耕地保护、农业绿色发展等各项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全面承担生产经营及安全主体责任。
2.承租方应当科学保护、合理养护土地,持续培肥地力,严禁掠夺式生产经营,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损毁田间道路、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造成损毁的,必须恢复原貌或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租赁期间,田间基础设施日常维护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3.未经团场书面批准,严禁二次转租、转包;严禁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种植作物,严禁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严守耕地“非农化”管控红线。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团场可无偿收回土地经营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按合同收取违约金。
4.承租方严格落实师市加厚膜推广、残膜回收、节水灌溉等农业生产工作要求。未达到师市农业生产管控标准的,团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期内,承租方违反法律、政策及合同约定,团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
5.承租方应当自觉接受团场、连队日常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团场组织的农业技术培训,落实各类农业生产管控任务;如遇重大政策调整,应当服从师市、团场统一安排。
6.严格执行“谁报名、谁竞拍、谁承租、谁种植”原则,种植相关补贴以实际中标承租方信息为准,严禁委托他人代报代拍。
七、其他事项
(一)意向竞拍人应当自行实地踏勘意向地块,充分掌握地块地力、水利条件、田间配套设施等现状,参与竞拍即视为对地块现状全部认可,经营风险、生产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凡参与本次竞价的,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认可本公告全部内容及相关规则的约束。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八十四团所有,团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充、调整,并另行通知。
八、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址
“农服云”平台线上报名
(二)联系方式
1连书记185****5080
2连书记139****6867
3连书记158****6228
4连书记135****9561
5连书记191****0666
6连书记150****2266
7连书记191****3666
8连书记131****9788
9连书记133****9360
10连书记138****8852
11连书记187****2908
**社区:150****2400
吴都社区:150****6970
****中心:135****6066
监督举报电话:0909-****790
附件:1.第五师**市84团连片经营地租赁明细表
2.第五师**市84团20亩以上碎片化经营地租赁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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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5日
****2027年经营地租赁发包公告-附件1.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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