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部分投标人就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申请,现统一答复如下,并补充发布相关内容:
一、关于投标人申请澄清问题的统一回复
问题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何种格式进行报价
回复: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规定的格式填报,不得自行修改格式。
问题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条“主要履约人员最低要求”中要求配备“4个施工电梯司机”,而第1次补遗(补001)发布的控制价明细中载明“考虑4台施工电梯”“每台电梯配2个司机”,两者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第1次补遗(补001)为准,即施工电梯司机按8人配置并报价。
问题3:招标人提供用水用电接驳点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回复:招标人提供用水用电接驳点,具体范围明确如下:
(1)用电接口:招标人提供至一级配电柜(每个单体建筑的总配电箱位置),投标人自一级配电柜引出的所有用电线路、照明设施及末端配电箱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用水接口:招标人提供自来水接驳点,投标人自接驳点引出的所有管线、阀门及用水末端设施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现场水电费由投标人按合同约定承担。
问题4:主体结构施工期间的临时消防由谁负责实施
回复:主体结构施工期间的临时消防由投标人负责实施,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问题5:招标文件中“包括施工期间各种配合试验、测量、水电配合用工”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回复:该项工作范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具体明确如下:
(1)测量配合:投标人须配备足够的专职测量人员。招标人提供大楼及地下车库主控制点;楼层及地下车库主控制线由投标人测量放样,招标人测量人员负责抽检复核。投标人须安排人员配合招标人测量人员完成相关工作。
(2)试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砂浆试块取样及制作、钢筋原材、焊接、机械连接件取样其他特殊材料如防水卷材等取样。
(3)水电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人员配合完成由招标人负责实施的与主体结构施工相关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施工及维护。
二、关于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的调整加急标书代写
为确保各投标人有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现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进行调整: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9月8日上午9时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年9月8日上午9时3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三、相关说明
本次补遗仅为对招标文件已有内容的澄清和细化,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不变。请各投标人按照本补遗及第1次补遗(补001)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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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黑石铺片区**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三期)项目经理部
202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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