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医院医学中心项目(信息化)2标段-顺延第二名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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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医院医学中心项目(信息化)2标段

2.标段编号:****

二、顺延中标结果情况

本标段于2026年07月24日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对中标单位******公司相关质疑。依据相关程序,****委员会复评原中标人******公司未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做出响应,按废标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及核查随机法等相关规定顺延至第二中标人****为中标人。

三、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市**区中关村大街1 号5 层5006

企业资质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投标总报价:****000.00 元

项目经理:任亚辉

级别:机电工程专业一级

证书名称及编号:注册建造师 京111********05214

供货及安装期:分批供货,具体供货日期以收到甲方书面通知起 30 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四、公示日期:2026年09月07 日-2026年09月09日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结果公示期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提供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受理)、身份证扫描件、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异议(异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异议项目的名称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异议的时间)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扫描。在 “**市工程类交易平台”在“异议答复”提出,****公司不接受其它形式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市工程类交易平台”在“异议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干河陈街道嵩山路与**路交叉口往东200米**金三角市场3楼306室

联 系 人:李文博

电 话: 0395-****03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嵩****中心

联 系 人:郭强 李欣欣 杨文红

电 话:133****4380 177****7766 166****5566

监督单位:****建设局

地 址:**市黄河路与**路交叉口向西50米**

监督电话:03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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