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粤港开及粤海置地员工用餐服务平台集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公告附件 | 【澄清补疑文件】粤港开及粤海置地员工用餐服务平台集中采购.pdf | ||
粤港开与粤海置地员工用餐服务平台集中采购澄清补疑文件
各潜在响应人:
现将粤港开与粤海置地员工用餐服务平台集中采购(项目编号:G259-Y-XN001-2026-0028)采购有关事项澄清补遗如下,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与本澄清补遗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一、补充修改
1、关于响应文件的样式要求及盖章说明补充修改如下:
(1)响应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须盖公章,使用投标专用章的,响应文件需提供公章对投标专用章的使用授权(授权书格式自拟,需为原件,且授权书上清晰盖公章及被授权的投标专用章)以及投标专用章的备案证明(请提供投标专用章在响应人所在市或省的官方印章查询服务平台或**印章网站的备案网页截图,以及在截图下提供查询官方平台网址;如无相关备案网页截图证明,****机关出具的相关投标专用章备案证明文件)。
(2)采购文件明确响应文件须加盖响应人公章或盖章处,均需加盖响应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不接受投标单位财务章、业务章、合同章等其他章;使用投标专用章的,需满足上述补充修改第(1)条关于投标专用章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盖章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响应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按采购文件签字盖章后的正本的复印件。
2、响应文件提交的份数修改为:提交壹本正本,陆本副本。标书代写
3、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细则的第一款总则修改为:“本办法适用于粤港开及粤海置地员工用餐服务平台集中采购的评审工作”。
二、答疑澄清
1、疑问:我司日常投标业务使用投标专用章开展投标相关文件签章工作,该投标专用章已完成内部授权备案,具备代表我司处理本次询比投标文件签署的效力。请问本项目询比响应文件是否允许使用投标专用章进行盖章签署,是否与我司公章具备同等效力
若本项目不允许使用投标专用章,而需使用我司公章签署,鉴于公章使用审批流程及文件制作需一定时间,可能无法按期完成响应文件签署。请问贵司是否可考虑将本项目开标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适当延期,以便我司顺利完成响应文件的编制与签章标书代写
回复:关于投标专用章的要求详见本澄清补遗文件的补充修改部分说明。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采购人:****
日期: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