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9-05
1.1采购条件
**市级道路养护维修项目A包所需沥青混凝土等材料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1项目名称:**市级道路养护维修项目A包所需沥青混凝土等材料采购。
2.2服务地点:**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2.3 采购内容和范围:包含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冷补料、水泥稳定碎石等材料,具体详见 第五章 采购需求 。包括供货、包装运输(含保险)到场,提供材料相关资料及售后服务等。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使用数量,据实结算。
2.4交货周期:采购人下发单批次送货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送货到场。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至采购人与业主方合同满2年为止。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考虑合理适配道路分布、匹配厂家供应能力、分散供应风险,本项目拟划分4个标段,详见附表:《标段划分表》。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沥青混凝土生产商,并提供 生产商声明函 (格式详见第六章)。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的,还须提供该合同对应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经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提供上述材料不全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2)被******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 天眼查 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小组。加急标书代写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小组。加急标书代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 2026 年 09 月 06 日09时 00 分至 2026 年 09 月 08 日 18 时 00 分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09 月 11 日 9 时 30 分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5.2 线下递交地址: **中****公司(**市郑东新区**路31****广场B座4层第二开标室)。加急标书代写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路老师
联系电话: 0371-****9059
邮箱:****@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广场12层
联系人:刘本煊、金子库
联系电话:0371-****9785,0371-****0322,0371-****7760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单位:******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监督部
联系方式:0371-****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