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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原格式中的“技术部分(暗标)”的封面有“正/副本、标段编号”等字样,各投标单位在编制“技术部分(暗标)”封面的时,不用编写“正/副本和标段编号”字样,线下递交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技术部分(暗标)1份,不区分正、副本,不得加盖印章,单独密封递交。 “技术部分(暗标)”封面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暗标部分编制要求”的相关规定编制,所有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字;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可参考附件:暗标封面(五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