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运维服务续费项目
2.采购单位:****
3.项目预算:4万元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5.服务周期:2年
6.拟定供应商:****
7.论证日期:2026 年9月5日
****中心于2020****中心认证,****中心及中国创伤救治联盟要求,必须使用"**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 开展创伤病例数据采集、质控管理及国家平台数据直报工作。该系统原服务合同将于2026 年9月9日到期,****中心日常救治数据上报工作不中断、****中心复审及持续运行要求,需对该系统运维服务进行续费采购。
**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年度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系统软件运行维护及版本升级;
2.创伤病****中心平台直报接口服务;
3.院前—院内预警联动功能维护;
4.创伤救治时间轴、MDT 会诊、质控统计等核心模块运维;
5.日常技术支持及用户培训。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如下:
(一)更换系统将造成历史数据断档,****中心资质。我院自2024年起持续使用该系统积累创伤病例数据,若更换其他厂商系统,将导致历史创伤病例数据无法迁移、质控数据链条中断,****中心评审、复审及持续运行资质,存在不可挽回的业务风险。
(二)国家平台直报链路具有排他性。创伤中心国家平台数据直报接口由****独家维护,其他厂商系统无法****中心上报平台。即使采购其他厂商院内创伤业务系统,国家平台****公司提供接口服务,整体项目不具备公开竞争条件。
综上,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适用上述第(一)项。
专家综合论证结论:经院内3名专家论证,本项目所采购的**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运维服务具有唯一专有性,只能从****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形,一致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条件,在****订阅号进行公示(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依法与****开展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并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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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