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动粤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挖掘和弘扬西江饮食文化,打造“广府西江菜”特色美食品牌,提升餐饮服务品质与消费体验,推动“美食引流—文旅消费—产业升级”良性循环,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广府西江菜推荐门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征集活动旨在挖掘和培育一批经营规范、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西江菜餐饮门店,以“广府西江菜”品牌建设为引领,促进我市餐饮行业标准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进一步提升**美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协会
三、申报条件
申报“广府西江菜推荐门店”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市依法注册登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二)持续经营满五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三)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记录;
(四)依法纳税、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店内以经营广府西江菜特色菜品为主,具备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六)服务质量优良,消费定价合理,环境卫生达标;
(七)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八)自觉接****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配合动态考核管理。
四、申报渠道
本次征集开通以下两种申报渠道:
(一)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
申报门店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商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商务局。
****协会推荐
申报****酒店协会提交申报材料,由协会对门店经营情况、菜品特色、服务水平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估,****协会出具推荐函,****商务局。
上述两种申报渠道具有同等效力,申报门店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五、申报材料
申报门店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一)《“广府西江菜推荐门店”申报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2);
(六)门店外观及内部环境照片(不少于3张);
(七)门店菜单一份;
(八)菜品特色佐证材料(如菜品照片、制作工艺说明、获奖证明等);
(九)其他证明材料(如媒体报道、美食平台推荐等,如有请提供)。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阶段:申报门店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选择申报渠道报送至对应单位;
(二)初审阶段:属地商务主****酒店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实地考察评估后出具推荐意见;
(三)评审阶段:市商务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门店进行综合评审;
(四)公示阶段:评审结果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发布阶段: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广府西江菜推荐门店”名单。
七、申报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9月28日。
八、获评权益
获评“广府西江菜推荐门店”将享有以下权益:
(一)获授“广府西江菜推荐门店”官方品牌身份;
(二)授权无偿使用“广府西江菜”**城市品牌标识;
(三)纳入“广府西江菜”品牌培育推广体系,择优纳入“金牌名店”“大众推荐店”等培育榜单;
(四)优先登上“广府西江菜美食地图”;
(五)优先参加各类美食展示展销和宣传推广活动;
(六)优先享受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和行业**对接,获得标准化技术指导与本地食材直供支持;
(七)优先纳入招商推介和各类展会展销场景;
(八)择优推荐参加省“粤味21”、粤菜名店名品、老字号等更高级别评选。
九、动态管理
“广府西江菜推荐门店”获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市商务局将定期对获评门店进行复核,经复核不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收回牌匾。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三)获评门店须自觉维护“广府西江菜”品牌形象,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
联系科室:服务贸易科
联系电话:0758-****373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 ****商务局 |
0758-****362 |
| ****信息化局 |
0758-****938 |
| ****信息化局 |
0758-****036 |
| ****商务局 |
0758-****001 |
| ****信息化局 |
0758-****912 |
| ****信息化局 |
0758-****260 |
| ****信息化局 |
0758-****581 |
| ****信息化局 |
0758-****448 |
| ****发展局 |
0758-****388 |
****秘书处:180****2578(彭小姐)
附件:1.广府西江菜推荐门店申报表
2.诚信承诺书
****
2026年9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