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 号)、《****教育局 ****改革局 ****财政局 ****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2号)、《关于****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顺教函〔2026〕105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合理利用校内外**,引进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课程,****学校内课后服务培训机构入库名单(2026年) 中的机构公开遴选,具体公告如下:
1.已进入2026年乐从****教育办****学校内课后服务培训机构入库名单。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立足服务学生、服务学校,助益学生素质发展,坚持公益普惠,不以营利为目的。
3.已通过**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
4.****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人员身心健康,符合《****办公厅 ****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9号)的要求,机构须为所属进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开设的兴趣类拓展课程原则上应符合《****小学生校外教育培训非学科类目录清单(试行)》(粤教监管函〔2023〕3号)的要求,编写和使用的培训****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6号)的要求。
6.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2)违反国家“双减”政策,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
(3)日常经营中存在退费纠纷,拒不执行调解结果的;
(4)存在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其他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5日——9月6日20: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机构将以下相关资料交到****门卫室,即为确认报名参与遴选。
3.资料内容:
①《****校内课后服务培训机构遴选报名表》
②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机构的《中****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④机构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机构实力介绍资料: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含进校教师身份证、学历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教师资格证或相关领域专业资格证明、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开展活动的成效、考级及赛事承办能力等能够证明机构实力的相关材料;
⑥机构可开设的校内课后服务课程清单(需注明课程所属类别: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中每门课程须包含以下信息:课程名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简介、授课对象范围、授课班额上限、每学期课时安排、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
4.注意事项:
①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参选资格。
②学校保留对入选机构进行后续监督管理的权利,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将及时进行调整或清退。
****小学行政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1.由学校校级领导1人、行政代表1人、教师代表3人、校级家委会代表5****委员会,并邀请本校督学1人到场监督。
2.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成员在督学监督下,对参与遴选机构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与投票。
3.评审时间:2026年9月9日8:00
4.评审地点:水藤小学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机构名单,****学校公众号公布遴选结果,并由学校课后服务负责行政通知入选机构负责人。
1.入库机构两年有效,服务合同实行“一学期一签”。为保证服务质量,对入库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每学期将对入校机构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机构将清除出库。
2.机构进校只能按入库类别(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开设校内课后服务对应类别的课程。
3.课程收费按上级制定标准收取。
4.入库机构须服从乐从****教育办****学校的管理,遵守《关于****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顺教函〔2026〕105号)的规定以及其他关于校内课后服务的相关管理制度。
5.本公告解释权属于****校内课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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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5日
文字:教务处
编辑:申文栋
一审:林甘燕 二审:沈清乔 三审:胡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