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二)项:“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我单位“****”项目,主要从事卫浴、花洒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75.7552吨及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并进入试运行、调试阶段。
现就本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述
项目名称:****
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3_塑料制品业 292 (C2927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建设概况:本项目于2026年04月委托**市****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6年8月31****环境局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2026〕2451号。同意建设单位****在**市茶山镇建民前路3号10号楼101室进行建设,年加工生产卫浴花洒79.7552吨。并于2026年3月20日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登记管理,排污证编号:****。
经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市局审批批复,结合建设单位实际投入的主要生产设备及产污工序可知(见附表),项目整体投入和建设,实际投资、工程建设、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用工人数、工作时间、产品及年产能等均与环评报告内容一致。
三、建设项目开工、竣工及调试起止日期
1、开工日期:2026年4月1日
2、竣工日期:2026年9月1日
3、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20日
四、建设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建设项目或周边环境影响区域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公众。
五、建设项目公众反馈意见和建议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的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与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有关意见和看法、建议,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反馈对建设项目进行调整或整改。
六、建设单位信息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市茶山镇建民前路3号10号楼101室
联 系 人:张道军 180****1441
建设单位:****
(盖章生效)
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