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心狗粮采购工作,保障辖区流浪犬只日常饲养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就****中心狗粮采购项目开展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心狗粮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
(三)采购资金及采购规模:本项目资金为本级财政预算资金,项目总预算45****财政局最终下达的概批为准),采购总量50吨,据实分批供货、按实际供货量结算,供货总量不超过50吨;狗粮单价最高限价9000元/吨,参选单价不得超过该限价。
(四)采购内容及技术标准
1.采购品类:全价成犬狗粮,适配**高海拔、低温、干燥气候,具备防潮、防冻、耐储存、抗霉变特性,满足流浪犬日常营养需求。
2.执行标准:严格执行《GB/T31216-2014全价宠物食品犬粮》国家标准,产品无霉变、无结块、无异味,不得添加违规有害添加剂。核心营养硬性指标:粗蛋白质≥20%、粗脂肪≥10%、粗纤维≤5%、水分≤10%。
3.包装要求:20kg/袋双层密封包装,内膜防潮、外袋抗压耐磨;外包装清晰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营养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执行标准、储存条件,满足高原长期仓储要求。
4.供货方式:分批次按需供货,采购人根据收容犬只存栏量下发供货通知。
(五)供货地点
****中心仓库(**市**区北部新区)。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供应商接到供货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卸货、入库工作,紧急情况10个工作日内响应配送。
(七)报价说明
本次报价为全费用包干报价,包含产品生产、原料、包装、检测、税费、高原运输、装卸、损耗、售后质保、退换货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参选人资格条件
1.参选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宠物饲料、犬粮生产或销售相关内容;生产企业须持有有效的《饲料生产许可证》。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条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仓储及高原配送能力。
3.参选截止日前,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名单。
4.近三年无产品质量行政处罚、重大合同违约、食品安全类不良经营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也不接受经销商参选,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6.参选时须提交1kg密封完好的参选样品,用于现场感官比对、质量核验及留样备查。
三、比选文件递交要求 标书代写
1.公告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3日18:00(**时间),逾期递交的文件一律拒收。 标书代写
3.递交地点:********中心(办公楼二楼207室)
4.递交方式:本项目仅接收纸质版参选文件,不接收电子版、U盘、邮件等任何电子资料。参选文件须完整密闭密封包装,加盖单位骑缝章及密封章,未密封、破损、漏封、资料外露的文件不予受理。
5.文件份数:参选文件一份,装订成册、密封盖章,同步递交样品及相关佐证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6.评审组织:****小组由采购人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评审工作在文件递交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集中开展。 标书代写
四、供货验收与质保要求
1.每批次供货须随车附带出厂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采购人现场查验货品外观、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并随机抽样核验;检测不合格的,整批次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货品送达现场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总保质期的3/4,常规产品保质期不低于18个月。
3.因狗粮质量问题导致犬只患病、伤亡的,供应商须全额承担诊疗、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4.供应商须建立常态化售后响应机制,对破损、变质、过期货品无条件免费更换。
五、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打分环节。评审小组按参选单位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中选候选人;总分相同的,报价得分高者优先排序,详见综合评分细则表。
六、中选公示、合同签订及履约保障
1.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人官方公示渠道公示中选人名单(含候选人排序、参选报价、综合得分),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2.本次比选不再单独发放中标/中选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签约通知;成交供应商放弃履约的,采购人可依次顺延后续候选人。
3.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签约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正式供货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4.货款按月据实结算,每批次货品验收合格后支付对应批次货款。
5.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收容犬只数量、季节变化动态调整供货批次及供货数量,供货总量不超过50吨,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不得擅自调价、拒绝供货。
七、质疑与权利告知
1.参选单位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质疑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参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文件编制、样品送检、现场参选等全部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3.参选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伪造资质、虚假业绩、弄虚作假等行为,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列入采购人不良**黑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比选全过程未尽事宜,由********中心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96-****366
附件: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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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