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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描述:**区圣迹东路东侧2169-2地块场地整治(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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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933.2 元 | 1 项目 | 489,933.2 元 |
(一)工期:30日历天。
(二)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涵盖但不限于所有机械设备的折旧费、大修理费、维修费、转运费、替换设备工具及附具费、润滑及擦拭材料费、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管理费、驾驶人员基本工资及奖金、动力费、燃料费,以及施工机械养路费、罚金、过路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完成全部施工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产生的漏报、少报,责任由其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额外补偿。
2.如采购人需要机械设备种类及型号未在本次清单中的,租赁价格以采购人市场竞争性比选为准,并在采购人竞争性比选确定的价格基础上,按照中标费率下浮计算。
本工程采用按工程进度款支付,支付的金额为发包人审定的当月(期)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审**算金额的85%;完成结算后(如需相关行政单位审定,结算金额按相关行政单位审定为准),且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注: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