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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饲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饲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干召庙镇胜丰村七社,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7°09′33″,北纬40°45′09″;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1座干草棚、1座饲料棚、3座青储窖、10个饲料塔,购置粉碎机、拌料机等设备,并配套其他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生产能力为年加工105280.6吨饲料。项目实际总投资为9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5万元,占总投资的0.77%。项目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2025年3月竣工。建设单位落实了排污许可制度,于2025年12月16日进行了排污登记。
公示时间:2026年9月6日至2026年10月9日;
联系人:贾总;
联系电话:138****946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