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新能源环卫车辆更新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债、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能源环卫车辆(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更新现有老旧环卫车辆 63 辆,车辆均采用新能源车型,用于生活垃圾转运服务及城市环境卫生清扫服务等设备招标。 2.3标段划分:4个标段。一标段(最高限价1444万元):纯电动4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6辆、纯电动12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3辆。 二标段(最高限价530.94万元):纯电动4吨后装压缩式垃圾车4辆、纯电动8吨后装压缩式垃圾车2辆、纯电动12吨后装压缩式垃圾车2辆、31吨纯电动自卸车1辆、纯电动50铲车1辆。 三标段(最高限价1734万元):18T纯电动道路污染清除车1辆、18T纯电动洗扫车4辆、18T纯电动干湿两用洗扫车4辆、12T纯电动干湿两用洗扫车3辆。 四标段(最高限价930.3万元):8吨纯电动餐厨车2辆、8吨纯电动吸污1辆、18吨级除雪车配套除雪铲1辆、12吨清洗护栏车1辆、18吨纯电动多功能落叶粉碎车1辆、16米纯电动高空作业车1辆、25吨纯电动洒水3辆、18吨纯电动洒水车(高压)2辆。 2.4交货地点:**县**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项目更新现有老旧环卫车辆 63 辆,车辆均采用新能源车型,用于生活垃圾转运服务及城市环境卫生清扫服务等设备招标。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同时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3.1.2财务要求: 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n)查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的相关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1.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为车辆生产厂家,须具备环卫车辆生产制造相关能力:投标人如为代理商(供应商),须提供车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允许参加1个标段(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所投标段);(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供应商)参加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7 00:00:00至2026-09-12 23:59:59(**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9-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县公共**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 7.2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须从“**市公共**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响应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市公共**交易平台 向 ****/ **** 提出,联系人: 张瑞峰/ 张伟 ,联系电话: 0319-****360 /0311-****1633 。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0319-****879 电子邮箱:****@163.com 是 是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