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6年08月14日 |
| 标 题:****委员会关于**市**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发改审批〔2026〕11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5日 |
****改革局:
《****改革局关于审批**市**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县县域医疗服务协同能力与同质化水平,更好满足全县常住人口就近就医的健康服务需求,同意建设**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址:****、****卫生院。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重点建设****五大中心7498.15平方米、重点学科用房744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卫生院****中心2995.23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
五大中心:扩建医技楼6388.35平方米(地上5281.85平方米、地下1106.50平方米),****中心、检验中心、心电中心、中心药房,购置灭菌消毒、生化免疫检验、心电监测、超声、药架传送等专用设备;****中心1109.8平方米,购置128排CT及影像等专业设备。
重点学科:改建儿科用房744平方米;购置儿科诊疗床、监护仪等专用设备。
配套建设消防、给排水、供电等室外附属设施。
****卫生院
****中心:扩建2995.23平方米医技综合楼,购置检验、超声、监护等设备;同步建设室外配套基础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8430.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99.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3.91万元,基本预备费477.18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工程、监理、设备购置。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局《关于**市**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服务项目的选址及用地预审意见》。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6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