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涞源县腾屹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审批
河北-保定-涞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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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04 15:5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公司****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610-8046

通讯地址:**县百泉路67****中心二楼东厅项目建设服务窗口

邮 编:074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公司****搅拌站建设项目

**省**市**县银坊镇张家坟村

******公司

**文星****公司

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1.5亩(1000m2),总建筑面积800m2,建设一座生产车间,车间内布置一条混凝土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原料罐、搅拌机、料仓等,年产10000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占投资的16.0%。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施工现场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确保施工场地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施工期建筑废料可以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无****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

(2)废气: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筒仓上料废气、搅拌机内落料和搅拌废气。本项目水泥、粉煤灰、矿粉筒仓仓顶均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共用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搅拌机密闭,落料和搅拌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碎石和机制砂)卸料废气、配料机上料废气、皮带输送废气。本项目原料库密闭,顶部设置喷淋系统;输送皮带位于封闭厂房内;配料机料口三面设围挡、一面设软帘,设置喷淋装置,项目无组织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废水:项目混凝土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喷淋抑尘用水全部消耗;进出厂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罐车罐体清洗、搅拌机清洗废水排入三级沉淀池,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盥洗废水泼洒厂区抑尘,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配料机、搅拌机、除尘器风机及泵类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采取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南、西、东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灰、废布袋,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废布袋收集后外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已压缩)全本-******公司****搅拌站建设项目.pdf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pdf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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