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6-****005****环境局****分局)
监督电话:0436-****004
通讯地址:**市**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1373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 **省**市******粮库南侧,厂区中心经纬度:东经123°22'24.952",北纬45°49'28.058",总占地面积共为8393.6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 **** | ******公司 | **大米精深加工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生产车间、碎米仓、打包仓、消防泵房、危废贮存点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大米6.6万吨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满足《 建 筑 施 工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12523-2025)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和清理废气在同一罩棚侧方经设置的集气罩收集至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大米加工去石筛分砻谷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高压脉冲布袋除尘(TA002~TA003)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米机等废气经密闭管道+高压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4~TA007)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抛光废气经密闭管道+高压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8~TA010)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浓度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按照标准的50%执行。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职工,利用现有职工,热风炉生产过程无需用水,因此无新增外排废水。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设备管理和定期维护保养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废包装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手套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砂石、杂质、生活垃圾交暂存在厂区内垃圾桶内统一处理;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