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东铁营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位于**区东铁匠营街道,东边界为规划石榴庄七号路西红线,南边界为规划铁匠营**红线,西边界为规划宋家庄路东红线,北边界为规划顺三条南红线。规划用地面积21256.7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根据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调查地块原有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三、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
四、调查报告结论
东铁营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地块)位于**区东铁匠营街道,东边界为规划石榴庄七号路西红线,南边界为规划铁匠营**红线,西边界为规划宋家庄路东红线,北边界为规划顺三条南红线。规划用地面积21256.76平方米。
根据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块原有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根据******委员会**分局《关于东铁营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
因此,东铁营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总面积为21256.76m2。
受****的委托,****承担了东铁营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北侧****总厂,2013年停产后厂房出租,经营宾馆、洗浴项目。地块其余区域历史无工业企业,以居住、幼儿园、便民商业用地为主,商业以餐饮、休闲、住宿类生活服务业为主。调查地块周边800m范****加油站、印刷、机动车销售和维修等行业。通过对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历史生产活动的潜在污染物进行分析,关注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甲基叔丁基醚。
调查单位于2026年8月对调查范围内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现场勘查和采样工作。本次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41个土壤样品(包含5个室内平行样);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室内平行样)。
经过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检测分析,调查地块土壤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R2二类居住用地”进行相应的开发建设,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五、意见提交形式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调查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查阅纸质版调查报告的方式和途径:前往调查单位查阅纸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