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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市昌洒镇100MW复合光伏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1186
通讯地址:****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5713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市昌洒镇100MW复合光伏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村委会上福架村和下福架村东侧昌闹村西侧的鱼塘 |
| 环评单位: | **纳川****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安装166684块720 Wp双面双玻组件、313台320kW逆变器及33台箱变。通过4回35 kV集电线路(直埋+架空)接入升压站,预计年发电1.25亿kWh。项目采用农渔光互补发电模式,光伏板下同步开展罗非鱼养殖与瓜菜种植。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市昌洒镇100MW复合光伏项目光伏区选址环境合理,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当地城镇发展规划要求,在实施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认真对待和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情况下,可将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相应标准要求的范围内,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本项目为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要求,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禁止类项目,不属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符合国家及**省产业政策导向,并契合《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十五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规划》及《**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项目选址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不涉及公益林、天然林地等禁止建设区域,符合自然资办发〔2023〕12号和琼自然资规〔2025〕4号等用地政策要求,光伏区压覆矿评估报告已通过评审并提交备案。经对照**省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各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相关规定。项目已取得选址意见复函、用地协议及电网接入意见,并按要求建设“三池两坝”尾水处理设施,符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及耕地保护等相关管理要求。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省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 |
| 选址合理性: | 本项目选址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不涉及公益林、天然林地,已取得****规划局选址意见复函,市林业局复函明确用地全部为非林地。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类型主要为养殖坑塘、其他园地、其他草地等,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项目采用农渔光互补模式,高支架架空布设,不改变地表形态及土地用途,符合自然资办发〔2023〕12号和琼自然资规〔2025〕4号用地管理要求。集电线路单座塔基占地49m2,符合琼府〔2021〕44号“不征不转”条件,光伏区实行用地备案,不需按非农建设用地审批。项目不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与北水溪距离30m,满足水河湖〔2022〕216号要求。光伏区涉及压覆大山村锆铪矿和昌烈村锆钛矿,压覆评估报告已通过评审并提交备案(附件12),上述手续办结后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要求。 |
| 清洁生产水平: | /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施工期措施: 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及洒水抑尘、物料覆盖等降尘手段,措施成熟可行;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均不外排;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禁止夜间施工确保噪声达标;土石方挖填平衡,表土全部回填,固废处置去向明确;对基本农田、优先保护单元、北水溪、保护林地等敏感目标设置围挡隔离、退让距离等专项保护措施。 运营期措施: 清洗废水直接排入鱼塘或用于灌溉,生活污水用作农肥,不外排;渔业养殖尾水采用“三池两坝”工艺处理,技术成熟可靠;沉淀池容量满足初期雨水收集需求;农业面源防治措施符合相关技术指南要求;场界噪声满足1类标准;固废分类处置,危废依托升压站危废暂存间(6m2)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环保措施体系完整,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生态恢复目标可实现,措施总体可行。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1、环境空气质量:项目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二级标准,****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5年**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分析,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2、地表水环境质量: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位北水溪,根据《2025年**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2002)中V类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生态功能区为Ⅱ-3-1******农业发展生态功能区和Ⅰ-2-2**海岸带防护生态功能区。 根据《**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市昌洒镇****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 |
| 环境风险控制: | 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若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内,减小损失。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防止事故的发生。 |
| 公众参与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