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院对一批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损毁老化、无法修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完成报废审批、残值评估等工作,经单位研究同意,对该批已报废固定资产实施公开处置。请有意向参与单位在公告期内提交报价,我院按照报价最高者确定处置受让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情况
本次处置资产为已报废办公设备、电器、家具等固定资产,资产现状以实物现场为准,实行整体打包处置,不接受分项挑选、拆分处置。意向参与方应自行实地踏勘核实资产数量、成色及实际状况,一经报名报价即视为认可资产全部现状,我院不对资产完好程度作任何担保。
二、本次竞价底价为人民币7837元(大写:柒仟捌佰叁拾柒元整)。
三、公告期限
公告日期: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3日
四、报名及报价要求
1. 参与处置的单位须为合法经营主体,具备废旧物资回收相关经营资质。
2、报价须填写附件《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在公告期限内快递或现场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3. 本次为一次性报价,高于底价的有效报价中,报价最高者为中选单位;若全部报价低于底价,则本次处置作流标处理。
四、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址:**市**区临湖镇**大道2351号204室
电 话:051****81992
联系人:吴世瑞
五、其他事项
1. 中选单位确定后,须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全部处置款项,并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报废资产拆除、搬运、清运及场地清理,相关拆除、运输、清运等全部费用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
2. 资产清运、处置全过程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相关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环保违规等一切问题,全部责任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
3. 处置收入按财政规定上缴国库。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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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