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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3022MB1J897295 | 建设单位法人:刘福德 |
| 迪力木拉提﹒吾斯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 **县**路5院发展大厦12楼 |
| ****水库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4-水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恰尔隆镇 |
| 经度:75.880833 纬度: 39.0247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16 |
| 克环评函〔2022〕6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1383.38 |
| 762.46 | 运营单位名称:**** |
| ****3022MB1J89729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2902MAE0JQUG9W | 验收监测单位:/ |
| / | 竣工时间:2026-0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071kBjx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库工程总库容为875万m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中的规定,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大坝、引水建筑物、供水兼放空建筑物、防洪堤)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 实际建设情况:****水库工程实际总库容为875万m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中的规定,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主要建筑物(大坝、引水建筑物、供水兼放空建筑物、防洪堤)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水库施工:清基→砂砾石开挖→坝体砂砾石填筑→细砂垫层料填筑→土工膜或土工布铺设→砂浆垫层施工→上游护坡板及坝顶防浪墙等施工→下游坝坡网格梁及干砌石。②引水建筑物施工 :土方明挖、土方填筑及回填、混凝土浇筑、土工膜铺设以及格宾石笼等。③供水兼放空建筑物施工 :土方开挖、砂砾石填筑、混凝土浇筑等。④防洪建筑物施工土方开挖、土方回填、防洪堤回填、混凝土浇筑、抛石、铅丝石笼等。 | 实际建设情况:①水库施工:清基→砂砾石开挖→坝体砂砾石填筑→细砂垫层料填筑→土工膜或土工布铺设→砂浆垫层施工→上游护坡板及坝顶防浪墙等施工→下游坝坡网格梁及干砌石。②引水建筑物施工 :土方明挖、土方填筑及回填、混凝土浇筑、土工膜铺设以及格宾石笼等。③供水兼放空建筑物施工 :土方开挖、砂砾石填筑、混凝土浇筑等。④防洪建筑物施工土方开挖、土方回填、防洪堤回填、混凝土浇筑、抛石、铅丝石笼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施工期防护和后期的生态修复,料场开采过程中应严格限定料场开采范围,按稳**坡开挖,筛分弃料堆置于指定地点。弃渣作为填筑料堆置于坝后弃渣平台并加以防护,在工程管理区等区域采取绿化措施美化环境,提高区域植被覆盖率。项目施工期间尽量减少施工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落实施工期扬尘治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恢复地貌。严格落实的规定的下泄流量,项目工程供水流量为15.5m3/s,年下泄水量为7250.8万m3,保证下游生态用水。 (二)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水**管理“三条红线”要求,严控用水量,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期和运行期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水质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用于生态恢复治理的出水水质控制B级标准,用于管理站绿化、周边荒漠灌溉,冬储夏灌。禁止建设网箱养殖、垂钓、游泳、放养畜禽等与供水设施无关的项目。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噪声较低的设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避免造成噪声扰民;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施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工程产生的弃渣全部作为填筑料堆放至坝后弃渣平台。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运堆放至坝后弃渣平台。项目施工期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机械漏油、更换机油、机修等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危废类别HW08 ),建立管理台账,暂存于固定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必须委托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级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已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施工期防护和后期的生态修复,料场开采过程中应严格限定料场开采范围,按稳**坡开挖,筛分弃料堆置于指定地点。弃渣作为填筑料堆置于坝后弃渣平台并加以防护,在工程管理区等区域采取绿化措施美化环境,提高区域植被覆盖率。项目施工期间尽量减少施工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落实施工期扬尘治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恢复地貌。严格落实的规定的下泄流量,项目工程供水流量为15.5m3/s,年下泄水量为7250.8万m3,保证下游生态用水。(2)项目已严格落实水**管理“三条红线”要求,严控用水量,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施工期和运行期生活污水处理后的水质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用于生态恢复治理的出水水质控制B级标准,用于管理站绿化、周边荒漠灌溉,冬储夏灌。禁止建设网箱养殖、垂钓、游泳、放养畜禽等与供水设施无关的项目。(3)施工期已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噪声较低的设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避免造成噪声扰民;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施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相应标准要求。(4)项目已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工程产生的弃渣全部作为填筑料堆放至坝后弃渣平台。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运堆放至坝后弃渣平台。项目施工期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机械漏油、更换机油、机修等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危废类别HW08 ),建立管理台账,暂存于固定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必须委托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级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统一处理。(5)企业已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工程环境监理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区,施工作业区域、生活营地和施工区场内交通道路等。监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环境标准和招标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条款,监督检查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及时了解和收集掌握施工区的各类环境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类、反馈、处理和储存管理,便于监理决策和协调工程建设各有关参与方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业主与承包商、业主、设计单位与工程建设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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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 | 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运行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用于营地绿化、周边荒漠灌溉,综合利用,严禁外排。 | |
| 2 | 施工期砂石料加工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 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含油废水进行油水分离,废油全部回收,处理后的废水存蓄于蓄水池回用;基坑排水采取自然沉淀法,经沉降后的水,可用于机械冲洗、坝后弃渣平台、利用料堆放场和施工道路等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营地绿化、周边荒漠灌溉。 | / | 施工期砂石料加工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 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含油废水进行油水分离,废油全部回收,处理后的废水存蓄于蓄水池回用;基坑排水采取自然沉淀法,经沉降后的水,可用于机械冲洗、坝后弃渣平台、利用料堆放场和施工道路等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营地绿化、周边荒漠灌溉。 | / |
| 1 | 施工期: ①在多粉尘作业面配备人员及设备进行定时洒水。配备1辆洒水车,洒水次数及用水量根据天气情况和场地扬尘情况确定,洒水面积应尽量覆盖施工区域所有干燥裸露面。若出现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②施工弃土弃渣等作为填筑料及时运送至坝后弃渣平台,减少临时堆放,落实水土保持措施。③对粉状物原材料堆放区进行防尘网苫盖。 | / | 施工期: ①在多粉尘作业面配备人员及设备进行定时洒水。配备1辆洒水车,洒水次数及用水量根据天气情况和场地扬尘情况确定,洒水面积应尽量覆盖施工区域所有干燥裸露面。若出现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②施工弃土弃渣等作为填筑料及时运送至坝后弃渣平台,减少临时堆放,落实水土保持措施。③对粉状物原材料堆放区进行防尘网苫盖。 | / |
| 1 | ①采用符合相关噪声标准要求的混凝土拌和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润滑,减少运行噪声。②对一些振动强烈的机械设备,有选择地使用减振机座。③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汽车定置噪声限值》(GB16170-1996)和《机动车辆允许噪声》(GB1495-79),并尽量选用低噪声车辆,加强车辆维修养护;经过生活区路段设限速、禁鸣标志,夜间禁止鸣笛。④加强场内施工道路养护,保持施工道路路面平整。⑤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车辆经过当地县乡集镇道路应避开中午和晚间,并控制车速,以免影响当地居民休息。 | / | ①采用符合相关噪声标准要求的混凝土拌和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润滑,减少运行噪声。②对一些振动强烈的机械设备,有选择地使用减振机座。③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汽车定置噪声限值》(GB16170-1996)和《机动车辆允许噪声》(GB1495-79),并尽量选用低噪声车辆,加强车辆维修养护;经过生活区路段设限速、禁鸣标志,夜间禁止鸣笛。④加强场内施工道路养护,保持施工道路路面平整。⑤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车辆经过当地县乡集镇道路应避开中午和晚间,并控制车速,以免影响当地居民休息。 | / |
| 1 | (四)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工程产生的弃渣全部作为填筑料堆放至坝后弃渣平台。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运堆放至坝后弃渣平台。项目施工期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机械漏油、更换机油、机修等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危废类别HW08 ),建立管理台账,暂存于固定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必须委托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级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统一处理。 | 工程产生的弃渣全部作为填筑料堆放至坝后弃渣平台。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运堆放至坝后弃渣平台。项目施工期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机械漏油、更换机油、机修等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危废类别HW08 ),建立管理台账,暂存于固定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必须委托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级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统一处理。 |
| 1 | (一)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施工期防护和后期的生态修复,料场开采过程中应严格限定料场开采范围,按稳**坡开挖,筛分弃料堆置于指定地点。弃渣作为填筑料堆置于坝后弃渣平台并加以防护,在工程管理区等区域采取绿化措施美化环境,提高区域植被覆盖率。项目施工期间尽量减少施工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落实施工期扬尘治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恢复地貌。严格落实的规定的下泄流量,项目工程供水流量为15.5m3/s,年下泄水量为7250.8万m3,保证下游生态用水。 | (1)生态影响的避免 :①为避免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在施工期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宣传册、标志牌等形式,对工作人员,特别是施工人员及时进行宣传教育。②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并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利用彩条旗划定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避免对施工区附近非施工占地区域陆生植物造成破坏;严禁烟火、狩猎和垂钓等活动。③工程建成运行后要加强库区管理,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各种法律法规,提高水库运行管理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形成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风气。 (2)生态影响的消减:①禁止施工人员野外用火,使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②****水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即要遵循尽量少占地的原则,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生态影响的补偿:本次工程占地应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偿。此部分费用已在工程移民占地费用中计列。 (4)生态影响的恢复:①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施工期防护和后期的生态修复,料场开采过程中应严格限定料场开采范围,按稳**坡开挖,筛分弃料堆置于指定地点。弃渣作为填筑料堆置于坝后弃渣平台并加以防护,在工程管理区等区域采取绿化措施美化环境,提高区域植被覆盖率。②工程区地表植被盖度小于5%,土地利用以未利用地为主。结**土保持方案现有成果,项目建设区内大部分区域植物措施以自然恢复为主,在工程永久办公生活区、永久道路附近等区域内,实施植物措施。具体恢复措施为:****管理站永久建筑物周边进行土地整治和改良后,种植乔木0.12hm2、灌木200株和草坪0.08hm2。对永久道路两侧地表进行土壤改良,并种植1.5hm2的乔木防护林。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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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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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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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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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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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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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