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源区军地坪街道桂花路与**路交汇处17,492.28m2商服用地出租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9-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9-18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2)个周期。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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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底价(元) | 900000.00元/年(含税)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150****6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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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由**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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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董事决定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特别 |
1、出租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联交所不组织意向承租方实地勘验。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截图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zhzxgk/)查询截图。 |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半年度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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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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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及首笔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租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标书代写 2、意向承租方在竞租本次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其他意向承租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承租方应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交后续土地利用方案,本次出租租赁期限不低于10年、不高于15年,最终期限由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后续土地利用方案确定,承租方不同意出租方确定的租赁期限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时,出租方和承租方互不负任何责任,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无息返还。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半年度租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后续租金应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7、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合同到期或解除时,承租方应当按时搬离,同时结清应当由承租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如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承租押金由出租方在承租方退场后按约无息返还。 8、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等)或不按公告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时,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9.本次出租成交价格为含税价,出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确认。 二、标的土地租赁要求: 1、承租方应当严格按照不动产权证载明用途或批准的规划条件使用土地,并须符合**市及**源区相关产业政策及安全环保要求,不得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 2、承租方应结合自身经营业态,依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自行办理租赁地块使用所需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质、行政许可、经营许可、消防审批等,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经营风险。 3、出租期内,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上**、扩建、改建建(构)筑物,可拆除租赁范围内的围墙(与相邻业主共用的围墙除外)和门卫室。为保障出租方权益,进行如下设置: ①承租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属地政策要求,以自身名义独立办理所有**、扩建、改建工程的立项、报建、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环保、竣工验收、备案等全部行政审批及工程手续,承担建设相关全部费用、风险及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环保责任、消防责任以及因项目建设引发的全部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 ②所有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人工服务费等均以承租方名义签订合同、支付款项、开具发票,不得以出租方名义对外签署任何建设类合同。 ③若出现工程烂尾情况(停工达2个月),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 ④租赁期限届满、合同因承租方原因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负责恢复土地原状,包括拆除清理承租方自行修建的建(构)筑物和购置的设施设备、恢复已拆除的围墙和门卫室,恢复标准以出租方验收合格为准,拆除和恢复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⑤若承租方**、扩建、改建建(构)筑物,根据法律法规及行政审批要求须以出租方名义办理相关手续的,出租方仅作为名义上的建设单位配合办理,承租方是项目的实际出资方、建设方、施工管理方、实际使用方,全面承担实际建设单位、施工主体、安全生产主体的全部法定责任与合同义务;若因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图施工、违法转分包、扬尘污染、噪音扰民、安全事故等),导致出租方作为“名义建设单位”受到民事、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承租方全额承担相应罚款,并赔偿出租方损失;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施工履约保证金300万元。 ⑥承租方在租赁土地上**建(构)筑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构)筑物可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不动产产权人应为出租方(即出租方拥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办理产权手续),承租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向出租方开具相关建设成本发票。租赁期限届满,建(构)筑物(含与房屋结合在一起的附合装饰装修物、不含与房屋未完全结合的附属物)无偿移交出租方。因前述房产无偿移交安排,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在房产建成日,出租方视同取得租赁收入(根据承租方开具的建设成本发票金额确定),应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为避免承租方提前退租造成出租方税款缴纳损失,承租方应在出租方上述增值税及其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续租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抵扣完之前因承租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剩余未抵扣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金额由承租方和出租方协商确定,且应能覆盖出租方须缴纳的上述税款。 ⑦因为政府监管等原因不能建设相关建筑的,或者政府部门要求拆除已经建设的建筑或者责令停止建设的,承租方不得主张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赔偿、补偿,承租方已缴纳的承租押金、租金等不予退还。 租赁期内,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或者终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对承租方所投入的所有费用与损失(含建设、装饰装修、报建、停产停业损失等全部费用)均不予补偿。 4、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电信费及增容费、城管费、卫生费、治安费、门前三包费及其他与所租赁土地相关的公共管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应履行承租期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防疫卫生等公共管理事项的主体责任。 6、承租相关其他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到标的现场进行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报名截止日前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权利,但仍须签署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并视为接受转让标的实际现状。 联系人及电话:万女士150****6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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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9-07 09:00:00 至 2026-09-18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www.****.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一、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需)。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二、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现场踏勘确认书》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承租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承租;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上述承租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联交所。若因承租方提交的承租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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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5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18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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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9-07 09:00:00-2026-09-21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 服务费 | 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首年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