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吉林-通化-柳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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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03;通讯地址:****中心四楼

一、项目名称:****锅炉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县**路666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桓宇****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县**路666号,拟在老厂区锅炉房内将10t/h兰炭蒸汽锅炉改造为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不新增占地。锅炉房占地面积为1500m2,由锅炉房、燃料库、灰渣库组成,本次改扩建利用现有锅炉房、燃料库、灰渣库等,不需新增建筑物,不涉及管网敷设工程内容。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3.7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1、本项目锅炉房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全部用于浇渣,不外排。

2、改造1台10t/h燃生物质锅炉,年消耗生物质颗粒771t,锅炉烟气经除尘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后,经50m高烟囱排放。无组织粉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要选择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生物质灰渣、除尘器收集灰密闭袋暂存,定期做肥料外送,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初审:董慧 复审:王春庆 终审:韩超)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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