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2026年第五批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报名,请符合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单位参加。具体项目和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第五批设备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请各厂家按照包号报名。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拟购专业 |
| 1 |
综合动力系统 |
1 |
耳鼻咽喉颌面头颈外科 |
| 2 |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
1 |
骨科二病区 |
| 3 |
经颅重复刺激仪 |
1 |
康复医学科 |
| 4 |
生物反馈刺激仪 |
1 |
|
| 5 |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 |
1 |
妇科 |
| 6 |
电切内窥镜 |
1 |
|
| 7 |
床旁下肢蹬车 |
1 |
康复治疗部 |
| 8 |
低频体外膈肌起搏器 |
1 |
|
| 9 |
贴敷式胰岛素泵 |
1 |
胃肠外科一病区 |
注:投标人可根据经营范围和自身情况,选择上述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按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最新要求执行);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4.投标供应商生产厂商或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投标产品开具的经销授权书);
5.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产品招标;
6.投标人不得是相关失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7.中标方所供设备的出厂日期距安装日期不能超6个月;
8.中标方需开具增值专用发票(13%的税点)。
五、特别说明:
1.属于国家强制质控计量医疗设备必须进行首次设备的质控、计量并提供相应质控计量报告;
2.本次采购为公开招标,请应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相应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4日-9月9日上午10时;
2、地点:****北院区渭水园大厦2105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开标时间和地点待定。标书代写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赵海龙 联系方式:182****2430
****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