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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请予批复**壮族自治区**市**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阳农局报〔2026〕192号)收悉。**壮族自治区**市**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公司及各位专家审查通过,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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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壮族自治区**市**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
三、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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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地点
**市**区坡洪镇、那满镇2个乡镇,涵盖**村、古美村、五合村、局盛村、坡丹村、三同村、自强村、露美村、新立村、**村共10个行政村
五、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建设8个子项目。实施场地硬化780平方米,**波形护栏2632米,实施道路硬化14277米,安装太阳能路灯320盏,**篮球场1个,**宣传标识设施10处,**登山步道410米,**便民桥护栏32米;购置软硬件设备521台(套、项),含开发VR虚拟现实体验场景5次、开发利旧农业物联网设备接口6项、搭建和美乡村公共服务平台1套、开发数字家风馆软件1套、录制非遗研学教学视频5套、录制数字家风馆宣传片2部;实施“三合一”电商平台和品牌宣传推广1项,绿色食品认证12个。
六、总平布置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布置方案。
七、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节能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节能措施。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874.44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请据此批复做好项目相关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壮族自治区**市**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530028。
百****改革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