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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府征告〔2026〕4号
**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
****机关:****政府。
(三)批准文号:****。
(四)批准时间:2024年12月5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地块为**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面积约1.2199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2。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照《****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越府办〔2026〕28号)规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授权委托****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于2026年9月4日发布,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同时在****门户网站公告(网址:http://www.****.cn/),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日止。
若对《****政府关于**县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有异议,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相关批次用地批复文件
2.本次征收范围位置土地
3.****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镇新普村、白**、一棵树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越府办〔2026〕28号)
****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