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审批公示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6-09-07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时效 | 有效 | ||
2026年08月31日-2026年09月0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发文日期 |
| 1 | 盐环都表复〔2026〕32号 | **市****公司空调、除尘设备项目(年产空调除尘系统成套设备3000件) | 2026年8月31日 |
| 2 | 盐环都表复〔2026〕33号 | ******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的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项目 | 2026年9月1日 |
附件:
1、盐环都表复〔2026〕32号**市****公司空调、除尘设备项目(年产空调除尘系统成套设备3000件)批复.pdf
2、盐环都表复〔2026〕33号******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的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项目批复.pdf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联系单位:****项目服务科(**数据局2****环境局窗口)
四、联系电话:0515-****5216
五、电子邮箱:****@126.com
六、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