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6-39541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6〕281号
成文日期: 2026-09-07
关于2026****小学厨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6〕281号
关于2026****小学厨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新区小学: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2026****小学厨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黎新小发〔202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6****小学厨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小学厨房改造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小学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学校园内。
四、建设工期:3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维修改造规划面积约432平方米,具体内容如下:拆除轻钢龙骨隔墙约165平方米,拆除铝合金玻璃隔断及吊顶约30平方米,拆除原有砖墙、通风烟道等约73立方米,拆除卫生间器具11套;**实心砖墙约13立方米,隔断墙玻璃窗约107平方米,平面吊顶天棚约130平方米,厨房水沟50米,厨房通风系统1套,烟罩一体机1台,拆装排烟加管道及水电改造安装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1.62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安排用于中小校舍维修改造的上级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抄 送:县统计局、教体局、住建局、自然**局 、生态环境局
**** 2026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