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耀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汽车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办复【2026】326号)

审批
安徽-滁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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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500万件汽车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办复【2026】326号)
发布日期:2026-09-04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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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年产500万件汽车部件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工业园马鞍**路109号,租赁**多利****公司现有厂房,面积约6000m2,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购置激光切割机、焊接机、抛丸机、脱脂槽、水洗槽、电泳槽、电泳固化炉、纯水洗槽等设备,建成后可年产500万件汽车部件。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工程,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装备和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工序应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收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切割废气和抛丸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共同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由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泳废气和烘干固化废气经密闭空间微负压收集,烘干固化废气经“喷淋塔”预处理后和电泳废气一同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由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备用锅炉和电泳固化炉配套锅炉均采用天然气低氮燃烧技术,尾气经由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项目运营期切割、焊接和抛丸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电泳、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汽车零部件制造”标准限值;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备用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根据《关于印发**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19〕19号),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标准限值。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范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公司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含氟废水经预处理与其他****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与锅炉定排水、纯水制备浓水,满****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接****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范措施。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范措施。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槽底油泥、废槽液(含槽渣)、废过滤介质(含漆渣)、污泥、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等危废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他一般固废依法妥善处理。

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公司现有260m3自流式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生产车间内表面处理和电泳处理槽体区、危险废物暂存库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表》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自行监测计划,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8、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市生态环境****支队****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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