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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长江流域徽水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EPC)(项目编号:****)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公告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现修改为: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2、招标文件中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确定:
□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摇号抽取□在线抽取标书代写
√招标人自行选择,□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方法六□
方法七□方法八。
现修改为:
□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摇号抽取□在线抽取标书代写
√招标人自行选择,□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方法六□
方法七□方法八。
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标书代写
注:本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答疑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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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