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名称: | **市**市**、**河清淤疏浚工程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报告编制三方比价公告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6-07-28 | 发布日期: | 2026-07-28 |
为落实《**自治区河湖库“清四乱” 回头看暨 “清槽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第3号总河湖长令)河湖治理工作硬性任务,补齐**市**、**河流域防洪短板,修复受损河湖湿地生态,****启动**市**市**、**河清淤疏浚工程项目,项目涉及**市生态保护红线,现向社会公开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负责编制**市**市**、**河清淤疏浚工程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报告。
一、项目名称
**市**市**、**河清淤疏浚工程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市
三、项目编制周期时限
30个工作日
四、服务对象
****
五、控制价
项目编制费为8万元以内。
六、项目内容
**市**市**、**河清淤疏浚工程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报****人民政府批复。
七、编制单位资格条件及提交资料
1、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和资质。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内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5、承担相关业绩证明。
6、出具相关承诺书:一是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二是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中心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咨询机构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咨询机构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
7、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八、报价内容和报送要求
报价内容要求编写并提供框架及基本内容以作评审依据,此次比选需将报价材料发送至邮箱****@163.com,或提交到********办公室。
九、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提交时间: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5日。
十、联系人:陈浩然
联系电话:187****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