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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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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5号H栋五层厂房出租 | 组织方: | ****交易中心****中心 |
| 公告编号: |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6年09月07日 08时30分 |
| 交易编号: | GJB2026-280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6年09月20日 10时00分 |
| 底价(万元): | 2.0907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2 |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9月20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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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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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5号 部分厂房使用权招租条件说明 为规范本次厂房公开竞价招租工作,明确租赁交易及履约相关要求,现就**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5号部分厂房使用权招租相关条件说明如下: 一、竞价参与主体要求 本次招租物业按现状公开竞价招租,竞价主体须为中华人民**国合法公民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独立民事责任承担能力,拥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及合同履约能力。 二、出租物业地址、面积、租赁租金及期限 本次招租面积共计:5939平方米,招租期限为5年,租金标准参照[信德评报字(2026)第C00057号(HZ)]评估报告,挂牌底价确定为人民币11.5元/平方米/月(包含1.5元/平方米/月的综合管理费),最终租金价格以公开竞价成交结果为准;租赁期间租金每三年递增5%。各标的统一设置按3个月租金计收厂房押金、给予3个月免租期(免租期内综合管理费正常收取),各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一:位于**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5号D栋二层北面厂房,面积720平方米,每月租金参照评估底价人民币8280元/月(包含1.5元/平方米/月的管理费)。 标的二:位于**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5号E栋三层南面厂房,面积966平方米,每月租金参照评估底价人民币11109元/月(包含1.5元/平方米/月的管理费)。 标的三:位于**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5号F栋二层南面厂房,面积1048平方米,每月租金参照评估底价人民币12052元/月(包含1.5元/平方米/月的管理费)。 标的四:位于**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5号F栋四层北面厂房,面积1387平方米,每月租金参照评估底价人民币15951元/月(包含1.5元/平方米/月的管理费)。 标的五:位于**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5号H栋五层厂房,面积1818平方米,每月租金参照评估底价人民币20907元/月(包含1.5元/平方米/月的管理费)。 三、竞价保证金标准 参与各标的竞价,须按对应标准缴纳竞价保证金,具体如下: 1、标的一竞价保证金:4.9万元; 2、标的二竞价保证金:6.6万元; 3、标的三竞价保证金:7.2万元; 4、标的四竞价保证金:9.5万元; 5、标的五竞价保证金:12万元。 四、交易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网络公开竞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最低100元/次,竞标价格不设上限,价高者得。 五、租赁履约及相关要求 1、租赁期满后,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租赁厂房。乙方如需续租,须重新参与公开竞价,不享有自动续租权利,最终续租资格以竞价结果为准。 2、租赁合同期满、协商解除或因不可抗力终止时,乙方需保证厂房及配套设施完好无损,经甲方核查无误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厂房存在破损、设施损坏等情况,甲方有权依规扣除相应维修费用。 3、乙方仅享有租赁厂房及配套设施的使用权,不得擅自改造房屋结构、增设临时建(构)筑物、变更房屋使用功能。如需开展装修、改造等作业,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严格遵守物业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建筑结构安全、完整。 4、租赁期间,乙方为租赁场地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场地内水电使用、人员作业、高空抛物等各类安全主体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业,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6、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除乙方可移动设备、私人物品外,所有固定装修、装饰附着物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逾期拒不腾退房屋的,须按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两倍支付房屋占用费。 7、本次租赁物业按现状交付使用,乙方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自主开展装修作业,装修完成后须经专业房屋鉴定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租赁期间物业日常维修、维护工作及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本招租项目自竞得人与租赁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租。 9、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在10日内与租赁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须全面认可甲方提供的合同范本,拒不按标准合同版本签约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0、竞得人在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后10日内,须预缴一个月租金,并缴纳三个月租金标准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或合同依法解除,乙方无违约行为、结清全部租金及水电等相关费用、完成场地交接手续后,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本招租项目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七、咨询及现场踏勘方式 竞价意向人可在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致电咨询项目详情、预约现场踏勘。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608、188****1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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