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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函
致各投标单位:
针对我方于2026年09月07日发布的《****自行走式铣边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现对各投标单位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统一澄清,本澄清函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函内容与招标文件原有内容不一致,以本澄清函为准。
一、澄清内容
1.因本次招标方式在招必得网站上无法上传电子文档,因此需要线下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投标单位需在截至日前前将投标文件寄到以下地址:标书代写
姓名:刘海涛
电话:173****5330
地址:**市**区**街道相府路799****集团空分厂
2. 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但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文件一式两份,密封寄出。
3. 文件需包含企业资质、服务团队,项目优势,技术方案、项目报价等,并加盖公章。
二、其他说明
1. 本澄清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本澄清函内容,若有异议,请于2026年09月13日12时前与我方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
2. 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不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涛
联系电话:173****5330
联系地址:**省**市**区**街道相府路799号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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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