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单位拟对记录仪与维检质控站采购项目进行询价,为便于供应商即使了解采购信息,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技术参数、实施意见等项目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反馈参与意向。
一、项目名称:记录仪与维检质控站采购项目
二、需求概况:
1.基本需求
| 项目及品种名 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 |
计量 |
采购 |
| 执法记 录仪 (眼镜 式) |
1.分辩率:1920~1080或更高;2.存储:256G (含)以上,可存放45小时(含)以上视频;3.续航时间:机身电池续航2小时(含)以上(标配 10000mAh外接电源);4.工作温度:-10~+55℃或优于该温度; 6.存储温度:-40~+75℃或优于该温度: 7.跌落高 度:不低于1米;8.数据加密传输。 |
副 |
48 |
|
| 便携式维检质控站 |
1.主机配置:飞腾D3000M及以上性能的国产芯片、16G内存、256G系统存储或更高;2.操作系统:国产操作系统;3.显示屏:1920*1080分辨率或更高;4.记录仪存放仓:不低于10个;5.存储空间:不低于16T;6.外部接口:需含有至少USB*2、 RJ45*1、 HWMI*1;7.数据加密传输。 |
台 |
4 |
|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地点:****和****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交货方式: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
5.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军事保密义务,在军事行动中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
三、初步技术要求
1.中标供应商所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军用标准的工艺材料制造,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符合规定的规格、技术指标和外观质量要求。标书代写
2.验收标准
2.1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所列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进行验收;
2.2试运行15个工作日后组织验收,试运行期间有任何问题中标方无条件换货。试运行后,由中标方负责**招标方按招标文件、合同等所列明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进行联合验收。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3货物交付前,中标供应商应对货物进行全面自检,符合交付条件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3.参数要求
| 执法记 录仪 (眼镜 式) |
1.分辩率:1920~1080或更高;2.存储:256G (含)以上,可存放45小时(含)以上视频;3.续航时间:机身电池续航2小时(含)以上(标配 10000mAh外接电源);4.工作温度:-10~+55℃或优于该温度; 6.存储温度:-40~+75℃或优于该温度: 7.跌落高 度:不低于1米;8.数据加密传输。 |
| 便携式维检质控站 |
1.主机配置:飞腾D3000M及以上性能的国产芯片、16G内存、256G系统存储或更高;2.操作系统:国产操作系统;3.显示屏:1920*1080分辨率或更高;4.记录仪存放仓:不低于10个;5.存储空间:不低于16T;6.外部接口:需含有至少USB*2、 RJ45*1、 HWMI*1;7.数据加密传输。 |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和****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
4.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军事保密义务,在军事行动中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
(二)产品包装和运输要求
全新未拆封。包装必须标明生产厂家、商标、规格型号、产品合格证等永久性标志,运输过程中要确保产品的交付时完好性,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坏及运输所需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三)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60个月。报价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2.报价供应商应当承诺提供该物资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操作使用、故障的检查与排除、应急处置等,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产品建档计划等。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命周期内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4.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48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
(四)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报价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1.资金结算。本项目不预付货款,物资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验收合格、完成审计后的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最****公司审定金额为准(若最终审价结果高于合同价,则按合同价进行结算)。
2.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公示结束后5日内,按合同金额的5%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物资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应当退回履约保证金,并在完成审计后,按照审计后金额(若最终审价结果高于合同价,则按合同价进行结算)最终支付结算时收取 5 %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一般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
3.若后期军队审计部门、****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职能部门抽查及审计,针对该项目提出价格虚高等问题,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进行调查,积极提供相关审计资料。若最终审价结果低于合同价,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退还虚高款项;若最终审价结果高于合同价,则按合同价进行结算。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所列技术指标参数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军队关于航空工具设备出厂标准,并提供出厂质量合格证书。供货前,厂家已完成产品校准计量,并提供计量证书。
2.试运行15个工作日后组织验收,试运行期间有任何问题中标方无条件整改。试运行后,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招标人按招标文件、合同等所列明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进行联合验收。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货物交付前,中标供应商应对货物进行全面自检,符合交付条件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4.在交货时中标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产品出具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及国家认可的行业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
5.招标人在交货前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技术、服务提出异议,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质量合格。
6.若产品出厂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货物和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出厂验收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可有1次整改机会,若第一次检验未通过,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若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招标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招标人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的,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人明确的整改期限(不超过1个月),可有1次整改机会,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招标人有权要求退货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预算金额: 38.4万元(大写:叁拾捌万肆仟元整)
六、公示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22日
七、预计采购时间:10月份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若需对本次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需求网上提交反馈材料,并以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电子邮件(邮箱号:****@163.com),发送文件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具体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询价、询价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73****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