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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2026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3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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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变更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于2026年7月13日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了成交结果公告,2026年7月21日收到成交人******公司递交的《放弃中标函》,2026年8月5日收到******公司递交的《项目顺延资格放弃函》。 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经单位综合评估项目紧急程度、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合理性及履约能力等因素并通过会议研究确定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项目经理:梁太峰,执业证书信息:豫241****17447。 以上情况****财政局,并经同意后,现发布本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二标段4919元 。 3)、质疑和投诉渠道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 ||||||||||||
| 3、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7日10时23分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1、监督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投诉受理单位):****财政局:0373-****274; 2、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省**市孟庄镇**路1号 | ||||||||||||
| 联系人:**鹏 | ||||||||||||
| 联系方式:155****811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 | ||||||||||||
| 地址:**省**市**区昌意路6号联东U谷**科技创新谷C1#02 | ||||||||||||
| 联系人:姬铭怿 | ||||||||||||
| 联系方式:155****6400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姬铭怿 | ||||||||||||
| 联系方式:155****6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