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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2026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根据省、市2026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乡村**战略专项资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6〕37号)文件精神,制定**县2026年受污染耕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开展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查,每150亩布设一个监测点位对农产品(水稻、蔬菜为主)进行5项重金属(镉、汞、砷、铅、铬)监测,监测点位不少于92个,开展土壤与农产品跟踪监测与风险评价,排查达标区域和超标生产区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5%,风险管控措施覆盖面积不低于13750亩。(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否 | ||
| 投资额(¥140,000元) | ||
| 资质(资格)要求 | ||
| 无 | ||
|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 | ||
| ¥1,400,000元 至 ¥128,000元 | ||
| 省财政厅下达**县2026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资金140000元,本次项目服务金额最高限额140000元。****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乡村**战略专项资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6〕37号),资金用于开展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查,对农产品(水稻、蔬菜为主)进行5项重金属(镉、汞、砷、铅、铬)监测,监测点位不少于92个,编制实施方案、总结验收以及相关台账等工作,实际金额最终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 ||
| 否 | ||
| 否 | ||
| 2026-09-10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