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高质量完成培育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2026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进行遴选,现将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要求
2026年度,市下达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57万元,需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48名,我区拟开设粮油产能提升培育专题,培育人数49名,培育资金18.5万元;开设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专题,培育人数100名,培育资金38.5万元。具体培育工作及资金用途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及省、市工作方案的要求实施。
二、培育机构申报条件
1、****农业农村厅认定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综合类机构;
2、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4、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5、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三、遴选程序
1、申报:
(1)本年度拟分为两个培育专题,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育机构可只申报其中一个培育专题,也可申报两个培育专题。不同培育专题请分开提交资料,并在封面注明申报哪一培育专题,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报名参加遴选,报名时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培育机构资质条件、培训管理和服务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按我区培育需求制定的培育计划。
2、遴选:按《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及省、市工作方案的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育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育机构拟选择为我区2026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
3、公示:专家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我区2026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同时****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申报时间与地址
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
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6年9月16日下午5时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报名资料邮寄或送达至****科教股(地址:**省**市**区**大道**街1****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杨琦 联系电话:0768-****370
附件:1、****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2、《**区2026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遴选培育机构专家评审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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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