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集团2026-2028年度有线直读远传水表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集团2026-2028年度有线直读远传水表采购项目-1、2、3标段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其他要求”中现增加以下内容:
“22.质保期内,若出现水表数据无法上传情况,中标人须在24小时内恢复数据采集与上传功能,确保水量数据正常传输。若因故未能在24小时内恢复导致水费无法正常开账,或远传数据上传率、准确率不满足最新管理制度要求,中标人免费将集中器远传更换为采集盒并提供配套蓝牙转换器,确保水表水量传输模式从集中器远传模式切换为手持机集抄模式,中标人无条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且不限于企业损失、水费赔付等,涉及相应考核按照最新管理制度执行。同时,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承诺:‘质保期内,若出现水表数据无法上传情况,我方承诺在24小时内恢复数据采集与上传功能,确保水量数据正常传输。若因故未能在24小时内恢复导致水费无法正常开账,或远传数据上传率、准确率不满足最新管理制度要求,我方免费将集中器远传更换为采集盒并提供配套蓝牙转换器,确保水表水量传输模式从集中器远传模式切换为手持机集抄模式,我方无条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且不限于企业损失、水费赔付等,涉及相应考核按照最新管理制度执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无法提供承诺或提供承诺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同时扣除全部保证金,并上报**市****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履约保证金金额:各标段合同估算价*2%”修改为“履约保证金金额:各标段合同总价(暂定总价)*2%”。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路70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3880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丁晨风
联系方式:0551-****3231、****3831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7日